根據濱州市人才政策相關規定,2024年度第一期濱州市大學生生活補助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標準
(一)已申請過生活補助、未滿補助期限的續領人員按原規定標準發放補助。
(二)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首次到我市各類企業(含中央和省屬駐濱企業)和社會組織(含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中介機構等)就業,或自主創業(含個體工商戶),并在濱州市繳納社保的人員:全日制博士生、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特級技師每人每月5000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中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高級技師每人每月2000元,全日制本科大學生(含技工院校預備技師班畢業生)每人每月1000元。 科研院所、公立醫院、駐濱高校、市屬高校新引進的在濱州市繳納社保的國內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及世界大學綜合排名前300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
其中,屬于“雙一流”建設學科、世界大學綜合排名前200的補助標準提高50%,個人申請端無法直接更改補助標準,需人社局端審核后提高補助標準,請務必于備注處說明所屬雙一流高校及一流學科情況。(注:補助標準提高50%的畢業生范圍以申領人畢業年度教育部公布的雙一流名單為準。其中,2017年9月至2022年2月畢業的畢業生,按照教育部2017年公布的首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屬于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中一流學科的畢業生,補助標準提高50%;一流學科建設高校中的非一流學科按照正常標準享受補助。2022年3月之后畢業的,按照教育部2022年公布的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屬于一流學科建設高校中一流學科的畢業生,補助標準提高50%;非一流學科的按照正常標準享受補助。)
高級職稱、中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特級技師、高級技師高技能人才須為濱州市外引進人員。
本次申報范圍為: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
二、申報方式和流程
(一)生活補助系統中續領人員(截止當期申報未達到領取年限)實行“免申即享”模式,由所在企業單位統一匯總、審核并推送至稅收收入繳納地縣(市、區)人社部門審核,若所在企業單位遺報漏報將導致續領人員申報失敗,人社局端無法進行補報,所造成損失由所在企業單位承擔。
(二)新申領人員按照生活補助系統(http://rs.binzhou.gov.cn/col/col164694/index.html)流程注冊、提報至所在單位,單位審核后推送至稅收收入繳納地縣(市、區)人社部門審核。
(三)請所有申報人員申報前務必先閱讀下方附件1
當期大學生生活補助將發放至個人社保卡金融賬戶中,在線提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1日17:30。
逾期未提交補助申報資料者,視為放棄本次申領機會。
三、工作要求
對弄虛作假冒領或者套取補助的單位和個人,嚴肅查處,追繳所發資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因玩忽職守、審核把關不嚴造成不良影響的相關單位工作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地址:鄒平市鶴伴一路人力資源市場
郵箱:zprc@163.com
聯系電話:0543-2182001
附件:1.申領人員須知-必讀
2.生活補助系統操作手冊
鄒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