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
支持政策:
山東省:
(一)省企業博士(后)集聚計劃:對在省內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進行科學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員給予生活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年5萬元,在站時間每滿1年申領1次,最長補貼3年,總額不超過15萬元。對出站后留(來)魯到企業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員給予一次性補貼15萬元。
申請在站生活補貼須同時具備條件:
1、申請人博士畢業學校為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或國際公認的三大世界大學排名體系中排在前200名高校。
2、進入我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鄉村企業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進行博士后研究工作,申報時已辦理完成進站手續且進站時間滿1年。
3、在站期間正常開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完成年度工作任務。
申請出站留(來)魯企業工作補貼須同時具備條件:
1、申請人博士畢業學校為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或國際公認的三大世界大學排名體系中排在前200名高校。
2、自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含省外)正常出站,申報時已辦理完成期滿出站手續。
3、期滿出站后12個月內與山東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簽訂5年及以上勞動合同,申報時人事檔案已轉入工作企業人事管理范圍,全職在崗工作且已連續繳納社會保險3個月以上。
(二)對經批準新設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不含分站),招收首位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啟動創新項目后,給予設站單位10萬元補貼。
濱州市:
對新獲批準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給予20萬元資助。
每招收1名博士后人員進站并于當年完成開題報告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經費資助。
設站后,國家、省、市都會定期進行評估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工作站(基地),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在站(基地)博士后人員享受全職在濱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每人每月有5000元的生活補助,發放3年。
對出站留濱工作并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再給予每人20萬元科研經費資助。
鄒平市:對新獲批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運行滿一年后,經考核優秀的,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30萬元。
申報條件:(1)進入我市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2)出站留濱工作的,需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
申報所需材料:1、進站,需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備案證明、三方協議;2、出站,需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出站證明等材料。
咨詢電話:市人社局 0543-4269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