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人才發展環境,滿足更多人才住房需求,吸引各類人才來鄒就業創業,根據《關于加強人才公寓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濱政字〔2020〕98號)文件要求,現發布鄒平市人才公寓入住申請公告。
一、申請對象
(一)申請人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鄒平市機關事業單位、在鄒平市登記注冊的企業(含社會組織)工作的在職人員。
2、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相應職業技能等級)。
3、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鄒平無產權住房。
(二)對急需緊缺人才可實行一事一議。
(三)以下人員不得申請: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3、已申請公租房的,在公租房入住期間的。
二、房源條件
創新人才公寓D戶型,位于會仙一路以北、月河以西,D戶型為三室一廳(戶型詳情見附件1),建筑面積137.945㎡,主臥(包括獨立衛生間)室內凈面積20.73㎡,南面次臥室內凈面積12.31㎡,北面次臥室內凈面積13.09㎡。
注意:1、夫妻整租現有房源11套、合租戶型18間臥室(男、女各9間)。
2、空余房源有限,因房源情況未能進入當次入住人選,待有房源時,將根據分值(同分值按照系統提交材料時間進行抽簽,根據抽簽順序號)確定入住順序,依次入住。只能申請一處,不可調換。
三、租金標準
1、執行住房補貼政策:創新人才公寓D戶型整體1500元/月/套,主臥(包括獨立衛生間)700元/月/套,次臥(北面)500元/月/套,次臥(南面)300元/月/套。
2、人才公寓每個租期為3年。第一個租期租金按50%繳納(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人才前兩年免費);第二個租期租金按70%繳納;第三個租期租金按100%繳納。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前兩個租期免收租金。
3、租賃期間產生的水、電、暖、網絡、通訊、物業等費用由人才本人承擔。
四、申請規則
1、人才公寓按照分值確定入住及抽房順序。打分標準如下:博士40分、碩士30分、本科生10分,專科生5分,“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畢業生另加5分;高級專業技術資格30分,中級專業技術資格20分;高級技師20分,技師10分,高級工5分。除“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畢業生外,不累計計分,就高不就低。按照分值從高到低排序,分值相同的,通過抽簽確定先后順序。
2、若選房時,因房源情況未能進入當次入住人選,待有房源時,將根據分值(同分值按照系統提交材料時間進行抽簽,根據抽簽順序號)確定入住順序。若規定時間內不辦理入住(如有特殊情況延遲入住,需提前說明),視作放棄,再次申請時重新提交材料進行申請。
3、申請人夫妻雙方均符合條件的,按兩人得分合計計分,但僅限申請一套。夫妻僅一方符合條件的,申請一整套應補足差價(整租租金的一半)。
4、原租住人才公寓,想更換夫妻整租D戶型,符合整租條件的,可以申請整租本次D戶型房源。須在辦理入住手續當天退出原租住人才公寓,兩次租住時間合并計算。
5、辦理入住后,除房屋問題等不可抗因素不可進行調換房間。
五、申請程序
1、個人申請。符合人才公寓申請條件的人才,登陸濱州市人才公寓受理平臺(http://rcgy.winzome.com/)進行線上申報。
2、審核排序。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按評分在全市范圍內排序。
3、配前公示。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排序結果在鄒平人才網上公示3天,無異議的進行集中選房。
4、選房。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根據排序結果參加選房,如委托他人選房的,需提供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由受托人選房。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參加選房的視為放棄本次選房資格。抽簽、選房時間、地點、方法等通知要求在鄒平人才網上公布。
5、簽約備案。用人單位與人才公寓管理運營單位、入圍人選簽訂三方租賃合同,繳納相關費用,辦理入住手續,并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未按期簽訂租賃合同的,視為放棄入住資格。(租賃協議可自行從個人申請系統中“個人中心”-“申報管理”中下載。)
六、申請時間、地點及材料
(一)申請時間
集中申請,申請時間:2024年12月16日09:00-12月20日17:00。逾期未提交,視作放棄本次申請。
注意:因系統原因,在截止時間后提交的申請,不在本次申請范圍內。
(二)申請地點
登陸濱州市人才公寓受理平臺
系統網址:http://rcgy.winzome.com/
(三)申請材料
1、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員身份證原件。
2、承租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鄒無產權住房證明(可下載“愛山東”APP網上開具證明)。
3、承租人學歷學位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報到證(研究生以下學歷的可不提供)。
4、已婚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或護照。
5、到鄒平就業的提供勞動合同或錄用(調入)證明,到鄒平投資創業的提供營業執照,二者均需提供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可下載“愛山東”APP網上開具社保繳費證明)。
6、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員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濱州戶籍關注“濱州微警務”微信公眾號即可網上開具)。
注意:系統內上傳材料時,請根據系統提示上傳完整,系統內未要求、公告內需提供的材料,可上傳到“其他證明材料”內(如無犯罪記錄證明)。
七、退出管理
具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或取消其后續租賃資格:
1、在接到入住通知,在規定時限內未辦理入住的;
2、承租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在鄒平市內獲得產權住房,不符合公寓申請條件的;
3、不在鄒平市就業創業或無正當理由連續1個月未居住的;
4、擅自改變房屋建筑及其設施設備的結構、外貌、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以及供電、供水、供熱、通訊、排水、排污及消防等公共設施的;
5、人為因素,造成公寓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人才公寓設施設備重大損壞的;
6、承租人嚴重違反房屋租賃協議,經提醒拒不改正的;
7、擅自將公寓轉租、轉借、轉讓或改變公寓用途的;
8、利用公寓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9、需要停止租賃的其他情況。
八、有關事項
1、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如未能進入當次入圍人選,將作為備選人員排隊等待,待有房源時,根據順序依次入住,無需再次申請。
2、隱瞞事實,存在造假行為獲取人才公寓入住資格的,列入鄒平市人才公寓黑名單,不再享受相關人才待遇。
3、人才公寓申請條件及方式將根據人才需求及公寓空缺情況動態調整,具體要求由中共鄒平市委組織部、鄒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中共鄒平市委組織部
鄒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