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3年度渤海工匠(濱州市技術技能
大師)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和個人:
為加快培養技藝精湛、素質過硬、適應經濟轉型發展需要的高端技能人才,引領帶動全市高技能人才隊伍發展,進一步激發和調動廣大技能勞動者學技術、比貢獻的積極性,根據濱州市委組織部、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3年度渤海工匠(濱州市技術技能大師)選拔推薦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做好我市2023年度渤海工匠(濱州市技術技能大師)申報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推薦的范圍和條件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各類院校、科研院所和行業企業中,在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生產經營等一線工作,具有高水平專業技術能力和高超技能技藝水平,并具有較強創新創造能力和社會影響力的優秀復合型技術技能人才。各單位推薦人選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遵守法律法規;與所在單位建立了穩定的用人關系,簽訂聘用或勞動合同;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愛崗敬業、誠實守信、甘于奉獻,為推動單位、行業和地方發展作出突出貢獻。
2.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并符合以下業績條件之一:
(1)長期在教育教學一線工作,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教學教研成績顯著,獲得縣區(市)和設區市級黨委和政府、省級工作部門及以上表彰獎勵;或在所從事專業、學科建設等方面成績卓著、影響較大,獲得市級工作部門及以上教學名師、優秀教師或教學成果獎一等獎以上等獎項、通報表揚。
(2)以首位作者出版過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著作、在核心期刊或CSSCI來源期刊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或主持編寫并公開出版本專業著作2部。
(3)在所從事領域取得具有創造性的研究成果,或在技術上有重大發明創造、重大技術革新,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獲得縣區(市)和設區市級黨委和政府、省級工作部門及以上表彰獎勵。
(4)在國家或省(部)市重點工程、重大科技項目和大型企業技術改造、引進轉化高新技術中,作為主持人員或前5位設計人員;或者作為參與人員創造性地解決重大技術難題,并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
(5)主持或作為前3位完成人,完成省市級工作部門及以上的各類課題,并結題或通過驗收。
(6)作為第1完成人獲授權發明專利1件或作為前3位完成人獲授權發明專利2件,并取得較高經濟社會效益。
(7)圍繞八大發展戰略、九大改革攻堅和“十強”現代優勢產業發展等重點工作,在重點產業和關鍵領域取得突出業績或作出較大貢獻。
3.具備技師以上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并符合以下業績條件之一:
(1)在育人帶徒方面成績突出,所培養學生或所帶徒弟多人成為院所、院校、企業技能骨干,并在省市級及以上各類職業技能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國家級一類、二類職業技能競賽前5名、前3名;省級一類、二類職業技能競賽前3名、第1名;市級一類、二類職業技能競賽前2名、第1名)。
(2)在技術上有重要發明創造或革新成果,在本企業、同行業中具有領先技術技能水平,并總結出先進操作技術方法;或作為完成人,編寫國家標準或規范,省級及以上行業、地方標準或規范,經有關部門批準并公布實施,取得明顯經濟社會效益。
(3)長期在生產一線工作,在技術革新、技術改進和推廣服務等方面做出突出技能貢獻;或在大中型企業技術改造、引進消化高新技術中,創造性地解決重大技術難題,取得明顯經濟社會效益。
(4)具有行業公認的絕技絕活,并在積極挖掘和傳承傳統工藝上作出較大貢獻;或為設區的市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
(5)職業技能在全國或全省本行業(領域)處于領先水平,獲得過“全國技術能手”、“山東省技術能手”或“濱州市技術能手”;或者是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技能人才。
(6)根據有關規定,被企業評聘為特級技師的技能人才。
(7)圍繞我市重點工作,在推動新產業新業態新職業發展,促進就業創業、人力資源開發和職業技術教育工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業績或作出較大貢獻。
4.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同等條件下優先從45周歲以下的技術技能人才中選拔。
已入選國家級、省級、市級人才工程,仍在管理期內的,不重復參與評選;管理期結束后,若符合評選條件,并有新業績、新貢獻的,可以繼續參與評選。
各類企事業單位中不再直接從事技術技能工作的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或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事業單位中兼職聘用(任)在四級及以上管理崗位的人員、以及處于管理期內的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齊魯首席技師、十佳濱州專業技術帶頭人、十佳濱州首席技師,均不納入申報推薦范圍。
二、申報材料
(一)推薦申報報告1份(紙質版和WORD版,紙質版加蓋所在單位公章,涉密人員要加以注明)。
(二)《渤海工匠(濱州市技術技能大師)申報書》(附件1,報紙質版和WORD版,其中《(濱州市技術技能大師)申報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需一式7份)。
(三)《渤海工匠(濱州市技術技能大師)申報人員信息匯總表》(附件2,報WORD電子版)。
(四)申報人員的主要技術技能成果或論文、獲獎證書,以及其他能夠證明申報人員先進事跡、突出貢獻、業績能力的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并附PDF版)。
(五)《渤海工匠(濱州市技術技能大師)申報人選個人承諾書》(附件3,紙質版和PDF版)。
三、申報推薦程序和方式
(一)符合以上申報范圍和條件的人員向所在單位提交申報材料,經單位核實情況后,利用多種形式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于10月24日前報鄒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經組織專家初步評審后,擇優確定推薦人選報渤海工匠(濱州市技術技能大師)選拔管理工作辦公室。
(二)資格審查。濱州市選拔管理工作辦公室根據評選條件和標準,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和初評。
(三)評審遴選。組織評委進行評審,提出建議人選名單。
(四)公示和考察。濱州市選拔管理工作辦公室將建議人選名單在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人選所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實地考察與公示同步組織,對人選情況進行全面核實。
(五)發文公布。公示和考察均無異議的,按程序發文公布名單,并頒發證書。
聯系電話:4369986,電子郵箱:zpjypxpj@163.com。
地址:鄒平市鶴伴二路財稅勞動大廈2006室
附件:1.渤海工匠(濱州市技術技能大師)申報書
2.渤海工匠(濱州市技術技能大師)申報人員基本情況匯總表
3.渤海工匠(濱州市技術技能大師)申報人選個人承諾書
鄒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