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服務
人事代理服務(一)
人事代理辦理程序
(一)單位委托人事代理
1、提出申請:單位持營業執照(副本)、員工聘用合同、申請委托代理人員范圍或名單及代理人員相關證件,填寫《委托人事代理申請表》;
2、人才服務中心對委托單位出具的有關文書進行核實,調閱審查委托范圍人員檔案,確定審批意見;
3、委托單位、人才服務中心雙方簽定《委托人事代理合同書》。
(二)個人委托人事代理
1、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證及相關證件(主要包括畢業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和與原工作單位解除任用關系的合法文書),向縣人才服務中心提出代理申請;
2、人才服務中心對委托人出具的有關材料進行核實,調閱委托人檔案,確定審批意見;
3、委托人、人才服務中心雙方簽定《委托人事代理合同書》。
人事代理服務(二)
辦理社會勞動保險須知
為解除流動人員的后顧之憂,完善流動人員社會保險制度,凡在我中心委托代理人事關系的流動人員,可在我中心按照縣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社會勞動保險。具體事項告知如下:
1、參保單位憑單位委托人事代理合同書和參保人員花名冊,參保個人憑個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書,填報《職工保險花名冊》和《職工養老保險申報結算表》;
2、按所申報的繳費基數,在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性繳清半年或一年的應繳金額。繳費基數按核定的檔案工資計算,繳費比例入企業保險的參照企業工作人員繳費比例、入事業保險的參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繳費比例。
人事代理服務(三)
轉正定級及工資核定
一、轉正定級手續
凡在人才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的大中專畢業生,代理滿一年后,可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1、畢業生憑畢業證書原件和人事代理合同書到人才市場領取畢業生見習期考核鑒定表和轉正定級評定表;
2、工作人員審核申報材料,辦理轉正定級手續并將材料歸入本人檔案。
二、檔案工資核定、調資晉升
凡在人才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的人員,根據有關政策規定,由人才服務中心統一按照全額事業單位工資標準核定其檔案工資,如代理人員在代理期間內涉及到國家統一調整工資的,本人符合升級條件,由人才服務中心按國家規定調資政策,確定其增資額,歸入本人檔案。
人事代理服務(四)
職稱申報工作須知
凡在我中心辦理人事代理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大中專畢業生,符合各類職稱系列所規定的任職條件,均可委托人才服務中心代理其職稱的晉升工作;(國家規定需通過全國統一考試確認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由本人自行報考)
1、申報對象及任職條件見每年度《專業技術職務推薦晉升條件》;
2、符合晉升條件的人事代理人員憑畢業證書原件和人事代理合同書在規定的時間內到人才服務中心領取各類晉升申報材料;
3、人才服務中心將晉升材料報職稱辦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材料送相關的評審委員會評審;
4、評審通過的材料由人事代理工作人員存入本人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