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人考函〔2020〕26號
關于2020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
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根據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山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2020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20〕14號)要求,現將2020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2020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時間為相鄰兩個周末共4天,即10月17日、18日、24日、25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見《2020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科目時間表》(附件1)。
二、考試成績管理
(一)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為滾動管理考試。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的科目考試成績有效期為8年,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的科目考試成績有效期為4年。具體實施辦法按原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成績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8〕31號)執行。
(二)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過渡辦法
根據《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714號),國務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以下簡稱“《建筑師條例》”)進行了修訂,在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中,增加了學士學位的要求。為確保新《建筑師條例》在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中順利實施,2020年起采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過渡方案,做好新、老考生報考銜接工作,即:自2020年度考試開始,首次報考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的應試人員,報考條件按新《建筑師條例》執行;2020年前報考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且在成績滾動期內存在有效成績(存在合格科目)的應試人員,報考條件按原《建筑師條例》執行,在成績滾動期內沒有獲得有效成績(不存在合格科目)的應試人員按新《建筑師條例》執行。今后,凡是在滾動期內無有效成績的“老考生”,報考時按新《建筑師條例》執行。
考試成績查詢網站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
三、報名條件
(一)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
1.專業、學歷或職稱及工作時間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學碩士以上學位或者相近專業工學博士學位,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學學士學位或者相近專業工學碩士學位,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學專業大學本科畢業學歷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學相近專業大學本科畢業學歷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級工程師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師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項規定的條件,但設計成績突出,經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認定達到前四項規定的專業水平的。
第(3)項至第(5)項規定的人員應當取得學士學位。
2.職業實踐要求
按照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標準,申請報考人員應完成不少于700個單元的職業實踐訓練。報考人員應準備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統一印制或個人下載打印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以供審查。
(二)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學或者相近專業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設計技術專業或者相近專業大專畢業以上學歷,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設計技術專業4年制中專畢業學歷,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設計技術相近專業中專畢業學歷,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師以上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以上的。
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專業說明見附件2。
(三)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允許臺灣地區居民取得注冊建筑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131號)規定,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可申請參加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臺灣地區居民參加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具體要求見《關于臺灣地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注建〔2007〕2號)。各市在受理港、澳、臺居民報名時,須認真審核,確保信息真實準確,以便于最終統計港、澳、臺居民的參考情況。
四、報名安排
(一)2020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應試人員須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網上注冊、報名和繳費。
報名時間:2020年8月6日9∶00—8月13日16∶00;
網上資格審核時間:2020年8月12日9∶00—8月14日16∶00;
繳費時間:2020年8月15日9∶00—8月21日16∶00。
首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的應試人員,應在報名前完成用戶注冊,并上傳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的正面證件照(上傳照片前應使用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進行處理,通過后方可上傳),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資格證書等。己注冊的應試人員不需重新注冊,但須完善相關信息。報名服務平臺將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提交補充相關信息24小時后登錄報名服務平臺查詢核驗結果,核驗完成后方可報名。以往已在報名服務平臺注冊過的應試人員不得更換照片。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按規定通過正規渠道報名,切勿輕信虛假宣傳。應試人員報名時,須如實填報信息,誠信參考,本人簽署(提交)《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機構填報本人報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諾。應試人員應選擇現工作單位所在地、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的審核點為報考考區;由于個人原因報錯科目、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報名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
(二)市人事考試中心會同市住建部門負責資格審核工作,截止時間統一定于8月14日16:00。審核注意事項如下:
1.本次考試所有應試人員實行網上人工核查,應試人員務必于8月14日前查詢審核結果,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繳費。
2.具有中專以下學歷或2002年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應試人員、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應試人員、身份或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驗的應試人員、其他身份證件類型或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驗的應試人員,還須在報名期間按報名系統提示上傳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等原件的電子版。
3.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不實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應試人員,進行網上人工核查。
4.應試人員上傳證明材料無法辨別真偽或其他需要到現場的情形,須按照市人事考試中心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核查。
(三)嚴格報名資格審核工作,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應試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復核,并留存應試人員報名材料(電子版)備查。資格審核工作貫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過程,建立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全程接受社會監督。
應試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按照市人事考試中心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忘記登錄用戶名、密碼的,與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聯系方式:0543-8173697)。報名系統操作問題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聯系方式:010-86465827)進行解答。
五、考場設置
(一)2020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在泰安、臨沂設置考區。
(二)應試人員須在2020年10月13日9∶00至10月25日12∶35期間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六、收費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2020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9號)、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發布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魯建綜函〔2018〕32號)文件規定,一級注冊建筑師知識題(客觀題)考試每科63元;一級注冊建筑師作圖題(主觀題)考試每科152元。二級注冊建筑師知識題(客觀題)考試每科70元;二級注冊建筑師作圖題(主觀題)考試每科75元。
七、考試組織實施
(一)作圖題考場要求。在作圖題科目考試時,要給每位應試人員提供擺放2號繪圖版(450mm×600mm)、放置A2圖紙、繪圖儀器和工具的考場環境。
(二)作圖題草稿紙要求。作圖題草稿紙為A2草圖紙(半透明的拷貝紙或薄硫酸紙),按每科目每位應試人員4張準備,根據應試人員實際需要下發,應試人員也可自備空白草圖紙、坐標紙參加考試,考試后收回,不得帶離考場。
(三)注冊建筑師作圖題科目考試時,為便于應試人員在考試前做好圖板、繪圖筆及其他繪圖儀器等的準備工作,參加作圖題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應于考試前30分鐘進入考場,開考前要認真閱讀該作圖題考試科目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參加注冊建筑師選擇題科目考試進入考場的時間仍按原規定不變。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詳見《2020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應試人員注意事項》(附件3)。
附件:1.2020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科目時間表
2.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專業說明
3.2020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應試人員注意事項
2020年8月5日
附件1
2020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
資格考試科目時間表
注:帶“*”號的5個作圖題考試科目的應試人員請于考試前30分鐘進入考場做準備。
附件2
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專業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7號)、《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2004年版)、《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版)等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報考專業
(一)一級注冊建筑師
“建筑學”:包括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原建筑設計)
“相近專業”:包括城鄉規劃(原城市規劃)、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風景園林、環境設計(原環境藝術、原環境藝術設計)
(二)二級注冊建筑師
“建筑學”:包括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原建筑設計)
“相近專業”:本科及以上包括城鄉規劃(原城市規劃)、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風景園林、環境設計(原環境藝術、原環境藝術設計)。??瓢ǔ擎傄巹潱ㄔ青l規劃)、建筑工程技術(原房屋建筑工程)、園林工程技術(原風景園林)、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原建筑裝飾技術)、環境藝術設計(原環境藝術);中專包括建筑裝飾、建筑工程施工(原工業與民用建筑)、城鎮建設、古建筑修繕與仿建(原古建筑營造與修繕)
二、由于教育部專業名稱調整及高校自設專業的影響,難以列舉所有專業名稱。專業名稱不在本列舉范圍內的,可由報考人員提供學校專業課程設置、培養計劃等材料,按下列情況審核處理:
(一)主干課程設置及學時與建筑學專業一致,可參照建筑學專業相關規定報考
(二)多數主干課程設置及學時與建筑學專業一致,可參照相近專業相關規定報考
(三)主干課程設置及學時與相近專業基本一致,可參照相近專業相關規定報考
附件3
2020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
資格考試應試人員注意事項
一、報考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應試人員應如實填報本人相關信息,并對本人符合考試報名條件、填報信息真實有效等作出承諾,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不實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考試資格、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嚴肅處理。
二、禁止攜帶通訊工具、有照相或攝像功能的電子用品進入考場
禁止攜帶通訊工具、有照相或攝像功能的電子用品進入考場。應試人員不得攝錄試題、試卷及作答情況,更不得對外發布。一旦發現應試人員有此行為,將依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嚴肅處理。
三、職業實踐要求
根據《關于<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有關事項的通知》(注建秘〔2015〕4號),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不再統一印制《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報考人員可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www.pqrc.org.cn)上下載《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標準格式的電子文檔,打印后按照職業實踐內容填寫,已經持有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可繼續使用。
四、考試使用規范、標準
根據《關于調整注冊建筑師考試書目內容的通知》(注建〔2004〕6號)規定,注冊建筑師考試使用的規范、標準以本考試年度上一年12月31日以前正式實施的規范、標準為準。
五、參加知識題科目考試
1.應試人員應攜帶2B鉛筆、橡皮、無聲及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
2.答題前,應試人員必須認真閱讀印于本試卷封二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必須將工作單位、姓名、準考證號如實填寫在試卷規定的欄目內,將姓名和準考證號填寫并填涂在答題卡相應的欄目內。在其他位置書寫工作單位、姓名、準考證號等信息的按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3.按題號在答題卡上將所選選項對應的信息點用2B鉛筆涂黑。如有改動,必須用橡皮擦凈痕跡,以防電腦閱卷時誤讀。
六、參加作圖題科目考試
1.應試人員于考試前30分鐘進入考場做準備。
2.應試人員應攜帶以下工具和文具參加考試:無聲及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三角板一套,圓規,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繪圖筆一套,鉛筆,橡皮,訂書機,刮圖刀片,膠帶紙、空白草圖紙、空白坐標紙等,其中草圖紙及坐標紙考試后須交監考老師收回,不得帶離考場。不得攜帶有內容的草圖紙、涂改液、涂改帶等。參加一級注冊建筑師“建筑技術設計”、“場地設計”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還應攜帶2B鉛筆。
3.答題前,應試人員必須認真閱讀本作圖題科目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將姓名、準考證號如實填寫在試卷封面規定的欄目內,姓名、準考證號應用正體書寫,清晰并易于辨識。參加“建筑技術設計”、“場地設計”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還須將姓名和準考證號填寫并填涂在答題卡相應的欄目內。
4.作圖題必須按規定的比例用黑色繪圖筆繪制在試卷上。所有線條應光潔、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許徒手繪制的線條,其繪制說明見相應作圖題科目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
5.應試人員可將試卷拆開以便作答,作答完畢后由應試人員本人將全部試卷按照頁碼順序用訂書機重新裝訂成冊,訂書釘應訂在封面指定位置。
6.“建筑技術設計”和“場地設計”兩個作圖題考試科目試卷上有選擇題,應試人員按下列三個步驟完成作答:1.作圖;2.根據作圖情況完成選擇題作答;3.根據選擇題作答結果填涂答題卡,按題號在答題卡上將所選選項對應的信息點用2B鉛筆涂黑。未作圖或未填涂答題卡均視為無效卷,不予評分。
7.作圖題試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無法評分的,后果由個人負責:
⑴姓名和準考證號填寫錯誤的;
⑵試卷缺頁的;
⑶“建筑技術設計”、“場地設計”科目的答題卡作答空缺的;
8.特別提請注意,作圖題試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⑴用彩色筆、鉛筆、非制圖用圓珠筆及泛藍色鋼筆等非黑色繪圖筆制圖的;
⑵將草圖紙夾帶或粘貼在試卷上的;
⑶在試卷指定位置以外書寫姓名、準考證號,或在試卷上做與答題無關標記的;
⑷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帶修改圖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