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濱人考函〔2012〕17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質量、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2〕1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科目設置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初級設《質量專業相關知識》、《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中級設《質量專業綜合知識》、《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考試題型均為客觀題。
二、考試時間
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定于6月17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6月17日
9∶00—12∶00 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14∶00—17∶00 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三、報考條件
(一)參加質量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質量工作法律法規,熱愛質量專業工作,恪守職業道德。
(1)參加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規定第一條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
(2)參加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規定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發布前(2000年12月22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二)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對在《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發布前(2000年12月22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只參加《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或《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一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者即可取得質量專業相應級別的資格證書。
四、報名組織
報考人員請于2012年4月1日至4月15日登陸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bzrsks.gov.cn),根據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經單位核實并簽字、蓋章后于2012年4月17-18日統一到濱州市人事考試中心306室(濱州市濱城區府右街37號,即黃河四路與府右街交叉口西北角,聯系電話:3368333)辦理審核、確認及繳費手續。考生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誠信承諾書》(一式兩份);
(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三)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四)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聘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五、有關事項和要求
(一)參加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
(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科目在答題卡上作答。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由人事考試機構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三)報名成功的考生須于2012年6月11日至17日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RS.GOV.CN)下載準考證。
六、收費標準
按照魯價費發〔2004〕196號文件執行,即每人每科60元。
七、考場設置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區設置在濟南、青島、泰安、臨沂、濱州五個市,其中濟南、淄博、聊城的考生在濟南參加考試;青島、煙臺、濰坊、威海的考生在青島參加考試;泰安、濟寧、萊蕪、菏澤的考生在泰安參加考試;臨沂、棗莊、日照的考生在臨沂參加考試;濱州、東營、德州的考生在濱州參加考試。
八、教材征訂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方面的問題,請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系。
各單位要嚴格掌握報名條件,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