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1年度質量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濱人考函〔2011〕8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土地登記代理人、質量職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0〕7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2011年度質量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科目設置
質量職業資格考試初級設《質量專業相關知識》、《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中級設《質量專業綜合知識》、《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考試題型均為客觀題。
二、考試時間
2011年度質量職業資格考試定于6月12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6月12日
09:00—12:00 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14:00—17:00 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三、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質量職業資格考試。
(1)參加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
(2)參加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本規定發布前(2000年月12月22日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從事質量專業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二)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對《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分別可免試《質量專業相關知識》初級或《質量專業綜合知識》中級科目。
四、報名組織
報考人員請于2011年1月29日至2月13日登陸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bzrsks.gov.cn),根據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經單位核實并簽字、蓋章后于2011年2月16日統一到濱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濱州市濱城區府右街37號,即黃河四路與府右街交叉口西北角,聯系電話:3368333)辦理審核、確認及繳費手續。考生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誠信承諾書》(一式兩份);
(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四)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聘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五、有關事項和要求
(一)參加質量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
(二)質量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科目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考生可直接在網上(WWW.BZRSKS.GOV.CN)下載準考證,下載時間為考試前一個星期,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務必按時下載。
六、收費標準
按照魯價費發〔2004〕196號文件規定,每人每科60元收取考務費。
各單位要嚴格掌握報名條件,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