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0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鎮(街道),經濟技術開發區,市直各企事業單位:
為認真做好2020年度職稱評審工作,根據濱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0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濱人社辦字〔2020〕32號)要求,結合鄒平市實際,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我市評審的各系列高、中、初級職稱原則上應于2020年10月20日前將材料報送評委會組建單位(辦事機構),評審工作原則上應于2020年11月25日前完成。省各系列高級評審委員會評審的職稱按照評委會組建單位(辦事機構)通知要求執行。實行“考評結合”的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高級統計師、高級經濟師職稱申報評審時間,由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辦事機構)待國家公布考試成績和分數線后確定。
二、申報范圍和條件
(一)申報范圍
1.凡在鄒平市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中介組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確定了勞動(聘用)關系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自由職業者,均可按規定的標準條件申報評審相應的職稱。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由所在單位或者通過人事代理機構申報,自由職業者由其所在街道社區、村委會或鄉鎮推薦申報,逐級審核上報。
2.在鄒平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住證或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參加我市職稱評審須符合相應職稱系列(專業)的標準條件,可不受原職稱資格限制。
3.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在編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參加職稱評審。
4.基層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職稱評審,按照省有關基層職稱制度和市鄉鎮基層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有關規定執行。
5.高層次人才、博士后、基層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扶貧協作重慶人才、復合型人才、職業技能人才、事業單位創新創業科研人員、一線疫情防控人員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規定執行。
6.非企事業單位(含參公管理單位)的人員交流聘用到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在現工作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經考核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條件的,可申報評審相應的職稱。由省級高級評審委員會評審的職稱,按評委會組建單位(辦事機構)具體要求執行。
(二)申報評審條件
1.我省已完成標準條件修訂的職稱系列,按照新的標準條件執行,標準條件已在“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發布。未完成修訂的,仍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2.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相當于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評審相應專業職稱。
3.對于參加工作后取得的學歷,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4.按照《關于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6〕29號)有關規定,申報中級及以下職稱時,對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要求;需要評價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水平的,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等政府組織或社會認可的各類證書均可作為依據,具體要求由各高評委自主確定。
5.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關于開展濱州市2020年度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和相關政策規定,完成要求的繼續教育學時(學分),申報中級職稱時提供近四年以來的繼續教育情況,申報高級職稱時提供近五年以來的繼續教育情況。
三、申報和審核要求
(一)申報要求
申報人員登錄“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申報。
專業技術人員應實事求是地填寫申報材料,根據申報職稱系列(專業)評價標準要求,提供佐證材料和能夠反映本人任現職或取得現職稱以來專業技術水平、能力、業績的代表性成果。推行代表作制度,填報的論文(著作、作品等)不超過3件,科研成果及獲獎項目不超過3項(標準條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事業單位“雙肩挑”人員申報職稱,應提供按照《關于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兼職審批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8〕71號)規定辦理的審批手續,即《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兼職審批表》原件。
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簡化職稱申報評審程序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9〕 17號)要求,對能提供信息共享或網上上傳電子佐證材料的,不再要求申報人提供紙質材料。
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崗位調整需要,改系列(專業)申報評審與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同層級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應在現聘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經考核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條件的方可推薦申報。未按規定取得相應系列(專業)資格的,不得申報評審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除外。其改系列前后的任職年限可累計計算,相關的業績成果可作為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依據。
實行預申報制度。各部門(單位)在組織開展推薦申報工作之前,要會同主管部門按照單位崗位設置情況研究擬定申報推薦計劃,填報《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資格預申報情況表》(附件2)上報鄒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財稅勞動大廈1002房間,聯系電話:4269105),確定本年度推薦數額后,再組織開展申報推薦工作。各部門(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數額組織開展申報推薦工作,實行評聘分開的事業單位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人數超過核準的相應崗位數15%的,原則上不再推薦評審。
向省高評委推薦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由濱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授權的市直相應業務主管部門(單位)負責受理、審查、整理、匯總,經濱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后呈報省高評委;向濱州市高評委和中評委推薦評審各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縣(市、區)的由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呈報。凡未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主管部門(單位)人事機構審核蓋章并填寫審核意見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審核要求
1.單位審核
專業技術人員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實效性,做好申報前公示工作,按要求填寫單位推薦意見并簽名蓋章。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單位組織推薦時,要按規定公開專業技術任職條件、推薦辦法,事業單位應一并公布崗位名稱及空崗數量,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的推薦委員會(專家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規模較大的單位應相應增加人數),對申報人的職業道德、工作態度、學術技術水平、工作能力和業績貢獻等進行綜合評價,提出推薦名單,排出推薦名次。單位確定推薦申報職稱人員名單后,要將申報人評審材料、被推薦申報人員名單、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等情況(有保密要求和涉及個人隱私的除外),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2.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評委會組建單位(辦事機構)審核
單位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評委會組建單位(辦事機構)要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委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請用人單位書面告知申報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評審條件;(2)不符合填寫規范;(3)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4)未經或未按規定進行公示;(5)有弄虛作假行為;(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四、評審組織要求
(一)評委會組建及調整
按照濱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0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要求,繼續委托鄒平市教體局組建中小學一級教師、基層中小學一級教師的評審委員會。
按照中共濱州市委《關于建設產教融合型、實業創新型城市的意見》(濱發〔2020〕8號)要求,鄒平市技工學校教師中級評審由魯中高級技工學校負責組建評審委員會。
(二)評委會評審
各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辦事機構)應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制定評審工作方案、遴選專家組建評審委員會。職稱評審應結合實際創新評審評價辦法,突出業績貢獻和自主創新能力,對品德、知識、能力和業績進行綜合評價,把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發明專利和轉化生產力的能力作為評審的重要依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工作方案》連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委員會執行委員備選人員情況表》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委員會執行委員情況表》,在評審會議召開5日前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備案。
五、公示及發文發證
評審結束后,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辦事機構)應及時在“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和組建單位(辦事機構)官方網站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各用人單位按照評委會組建單位(辦事機構)要求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評審結果公示結束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辦事機構)應按程序確認或核準備案,及時行文公布,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山東省職稱證書管理辦法的通知》(魯人社規〔2018〕22號)規定發放職稱證書,實行電子證書的職稱系列(專業),專業技術人員登錄“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自行下載打印。
六、紀律要求
(一)嚴肅評審紀律。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山東省、濱州市職稱相關政策要求,嚴肅認真做好本單位申報工作,要對照資格條件,逐條逐項把好資格審查關。評委會組建單位(辦事機構)要切實履行職責,健全評委會的評審會議記錄制度,嚴格評審程序和評審紀律,確保評審質量和評審工作規范有序。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接受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加強監督督查。各評委會和用人單位要建立與紀檢、監察部門的聯合工作機制,與評委簽訂遵守評審紀律承諾書,有條件的評委會可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參與監督,建立全程監督機制。對評審過程中發現或群眾舉報的違規違紀行為要及時認真進行核查,堅決杜絕評委和相關工作人員違紀違法問題的發生。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所屬評委會組建單位(辦事機構)的檢查和指導,督導所屬評委會組建單位(辦事機構)加強職稱評審工作的紀律教育,進一步規范評審工作程序,強化監督和制約機制。
(三)強化責任追究。對職稱申報、推薦、評審等環節要嚴格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管理責任制,哪個環節、哪個方面出現問題,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各級評委會組建單位(辦事機構)不得擅自擴大、增加或減少受理及評審范圍,凡違反評審程序和規定,或隨意降低評價標準,導致投訴較多、爭議較大,將視情況責令整改。對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中弄虛作假、違紀違規的人員,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視情節輕重予以黨紀政紀處分。對在職稱申報評審中弄虛作假的單位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責任人責任。
(四)建立職稱誠信制度。按照《山東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14號)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在職稱評定等工作中的弄虛作假行為,將作為失信信息予以記錄。
本通知未盡事宜,應按照國家、省、市現行職稱政策執行。工作過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附件下載:
附件1:2020年度專業技術職稱材評審材料報送時間安排表.doc
鄒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