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鄒平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認定辦法》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直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創業孵化體系建設,扶持更多城鄉勞動者自主創業,現將《鄒平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認定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一、鄒平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認定辦法
(一)認定的基本條件
1、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固定的辦公場所、健全的財務制度和具備相應專業知識技能的管理服務人員;
2、有一定規模的生產經營場地、辦公場地和共享的服務空間,有相應的道路、停車、供電、供水、消防、通訊、網絡和職工生活等基礎配套設施;
3、有為創業者提供服務的管理服務機構和相關中介服務機構,有條件的引入風險投資公司或設立創業貸款擔保分支機構;
4、有配套的創業服務,能夠提供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推介、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并建立網絡信息服務平臺,開展網上咨詢、專題講座、互動交流,為創業者創業提供各項服務;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建有完善的創業實體評估準入、財務管理、日常管理服務等規章制度,能為入駐創業實體降低門檻,簡化手續,提供優質服務,提高創業成功率;
6、有相應創業扶持政策,設有為入駐孵化實體的創業資助、經營場地費用和水電暖費用補貼或減免等項目以及扶持期限;
7、每年新入駐一定數量創業實體,入駐創業實體數量達到一定規模,每個創業實體能夠帶動一定數量的人員實現就業,符合當地產業發展方向,產業特色鮮明。
(二)具備的主要功能
1、提供生產經營場地、基本辦公條件和后期保障服務,指導協助辦理開業相關手續;
2、實施創業項目開發、對接和融資服務,指導協助退出創業孵化基地的企業做好遷址、工商稅務登記變更等服務工作;
3、免費提供創業能力測試、創業指導、政策咨詢和信息服務,協助開展創業培訓;
4、開展法律、會計、審計、評估、專利、金融、企業管理、人才培養、戰略設計和市場營銷等服務;
5、指導協助落實稅費減免、一次性創業補貼、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創業培訓補貼等創業扶持政策,加強宣傳引導,營造創業文化與氛圍;
6、創業孵化基地要注重發揮孵化功能,建立創業實體退出機制,孵化期最長不超過3年。孵化期滿后創業實體未退出創業孵化基地的,不再繼續享受創業孵化基地扶持政策。
(三)申報與認定程序
1、申報。凡符合條件的我市行政區域內各級政府和開發區等為扶持創業設立的相對獨立特色園區以及各類投資主體不分投資性質為吸納扶持創業興建的各類產業園、創業園、創意園等創業場所均可申報。申請提交以下材料:
⑴《鄒平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認定審批表》;
⑵創業孵化基地或創業園區建設和發展報告。主要包括孵化基地或創業園區建設運行情況,制定的各項優惠政策及落實情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開展情況,入駐企業發展情況以及社會經濟效益等情況;
⑶孵化基地或創業園區制定的扶持創業優惠政策情況,入駐實體享受孵化基地或創業園區房租補貼、經營場地補貼、水電補貼等創業扶持證明材料;孵化基地或園區協助落實稅費減免、一次性創業補貼、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創業培訓補貼等政策證明材料;
⑷服務管理機構和人員情況;
⑸入駐孵化基地或創業園區創業實體名冊、創業實體基本信息以及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2、初審。各鎮、街道對本轄區內擬設立鄒平市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確認材料完整真實后,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提出認定申請,并附審查合格的相關紙質材料和電子文本。
3、評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根據申報材料,采取組織專家現場評審等方式進行評估。
4、公示和認定。對擬認定為鄒平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的,在相關網站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認定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正式行文批復,認定為鄒平市級創業孵化基地、鄒平市級創業園并授牌。
二、扶持政策
1、被認定為鄒平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的,給予獎補。獎補資金主要用于為入駐企業提供就業創業服務、房租減免、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區管理運行經費。獎補資金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
2、鄒平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內的創業者或企業(實體),符合相關條件的優先落實相關稅費的減免政策。
3、鄒平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內企業(實體)和人員,符合條件的可優先申請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優先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享受相應的貸款貼息政策。
三、管理與考核
1、鄒平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主辦方具體負責。鎮(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主動協助園區做好管理并提供周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
2、在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的顯著位置公示創業扶持政策、服務規章和辦事指南等。應建立基礎臺賬,準確反映園區建設、入駐企業、帶動就業、提供服務等情況。
3、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要加強對扶持資金的管理使用,堅持??顚S?。對違反資金管理規定,隨意變更使用范圍或挪用專項資金的單位,按有關規定作出嚴肅處理。
4、鄒平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實行每兩年復核與評估一次,復核與評估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組織實施,對復核評估不符合創業孵化基地暨創業園條件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完成整改或整改達不到要求的予以摘牌。
5、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執行過程中,如遇省、市相關政策的變化,相應調整。
附件:
鄒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鄒平市財政局
2020年5月6日